时间:2024-06-15 流量:6472
根据区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通川区全域推广基层治理“积分制”管理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全镇“积分制、清单制数字化”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,依托“村规民约”“川善治”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(站)”等载体,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,持续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,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治理格局。蒲家镇在全域推广基层治理“积分制”管理模式,鼓励全镇村(居)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,构建共建、共治、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、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六届三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,按照乡村振兴战略、基层治理工作总体要求,以村(社区)党组织为主导,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全员参与力量,增强民主自治、民主管理水平,促进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展,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、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(一)强化党建引领。党建引领是做好基层治理的核心,发挥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,通过强化政治引领,不断推动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治理工作优势。
(二)推动村(居)民自治。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,通过民主程序,将基层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,对群众日常行为和参与村级公共事务进行评价形成积分,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,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,激发村(居)民的集体意识和内生动力。
(三)实现集体经济壮大。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做好基层治理的基础,通过集体经济发展,保障村(居)民福利,凝聚村(居)民主动关心、参与村级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合力,实现治理和经济发展良性循环。
1.成立村规民约修订和“积分制”起草领导小组。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是村(居)民依法共同制定的约定,是每个村(居)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规范。成立村(社区)村规民约修订和“积分制”起草领导小组,由驻村干部、党员代表、村(居)民代表、法律顾问等组成7—9人领导小组,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任组长,负责村规民约修订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制定。〔责任单位:镇党建办、镇民政办、镇乡村振兴办、各村(社区)(排在首位的部门(单位)为牵头部门(单位),下同)〕
2.成立“积分制”管理运行小组。成立蒲家镇“积分制”管理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指导村(社区)修订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、制定完善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;各村(社区)成立“积分制”管理运行领导小组,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,其余“两委”干部和村(居)民小组长为成员,主要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“积分制”工作;成立“积分制”管理评议审核小组,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,其余“两委”干部为成员,主要负责公开民主评议审核村(居)民积分,并按期公示。各村(社区)要明确“积分制”管理日常负责人,由责任心强、工作细致的专职委员担任,各村(居)民小组长和网格员进行工作协助。〔责任单位:镇党建办、各村(社区)〕
(二)修订完善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、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。通过“六步走”方式修订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、完善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。第一步:发出通知,邀请全体村(居)民针对现有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(草拟稿)提出修改意见建议,小组长汇总整理形成本小组意见条款。第二步:小组长组织村(居)民代表讨论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(草拟稿),收集意见建议,汇总本小组意见建议提交起草领导小组。第三步:起草领导小组汇总各小组意见条款,形成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(征求意见稿)。第四步:小组长再次组织村(居)民讨论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(征求意见稿),收集意见建议。第五步:小组长汇总本组意见建议提交起草领导小组,起草领导小组汇总各小组意见条款,形成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(审议稿),法律顾问进行司法审核后,提交村民大会(村民代表大会)表决。第六步:召开村民大会(村民代表大会)表决签字,形成正式村规民约和“积分制”管理条款。〔责任单位:镇党建办、镇 民政办、镇创建办、镇综治中心、各村(社区)〕
(三)建立“积分制”户主档案袋。以户为单位,将家庭所有成员纳入“积分制”管理范畴。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群体,建立纸质“积分制”户主档案袋,由网格员协助记录积分事项。对有智能手机的家庭,动员其家庭成员在“川善治”小程序中注册个人账号,使用“申请积分”功能为自己或家庭成员申请积分,积分情况可查阅“户主文明档案”及“积分排行榜”。“户主文明档案”内包含遵纪守法、共建共治、表彰奖励等情况,户主可随时查询积分情况。〔责任单位:各村(社区)、镇党建办、镇乡村振兴办〕
(四)明确“积分制”条款内容。“积分制”条款重点围绕爱国守法、乡风文明、生态宜居、产业兴旺、共建共治、表彰奖励等六个方面组成,详见《蒲家镇“积分制”管理量化条款参考指标》(附件)。各村(社区)可因地制宜,结合实际适当调整,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。各村(社区)要利用好“川善治”积分平台,引导村(居)民在“川善治”平台上咨询政策、反映问题、求助解决等,将村(居)民提出的客观存在的、实事求是的、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或问题症结量化为积分指标,纳入积分条款,推动问题、矛盾和风险化解在本村(社区)。〔责任单位:各村(社区)、镇党建办、镇创建办、镇乡村振兴办〕
1.申报记录。线下,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使用纸质“积分制”档案袋的家庭成员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记录,村(居)民可通过微信、短信、电话等向网格员申报积分加(减)分项。线上,村(居)民在“川善治”平台上主动申报,标明时间、地点、事由并提供佐证材料。
2.审核评议。网格员或“积分制”管理日常负责人对辖区内村(居)民积分情况进行分类汇总,并由评议审核小组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审核。
3.统计公示。根据管理运行小组会议审议结果,每季度在村(居)公示栏、“川善治”平台等公示,接受群众查询、监督。
4.表彰奖励。年底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汇总,按照积分结果进行评比,给予相应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。
〔责任单位:各村(社区)、镇党建办、镇创建办、镇乡村振兴办〕
积分奖励主要包括精神奖励、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,具体如下:
(一)精神激励。家庭平均积分可作为“文明家庭”“最美家庭”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重要参考,个人积分可作为年终表彰奖励重要参考,干部和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,积分与党员干部“评先评优”相挂钩。
(二)物质奖励。村(社区)可结合自身情况,建立“积分超市”,开展积分兑换活动,积分可兑换生活日用品、农资物品、学习资料等,可一次兑完,也可分次兑换,村(居)民积分每年累计、不清零。
(三)政策支持。探索“党建 金融”“党建 保险”政策,开展整村评级授信,积分排名靠前的家庭户在信用贷款额度、利率和保险理赔、保费浮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;积分排名靠前的村(社区)可享受生产经营、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、资金倾斜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村(社区)要把“积分制”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组织群众修订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、制定完善“积分制”管理量化条款。统筹细致做好积分申报、记录、审核、公示、奖励等工作。
(二)加强协同联动。与镇党建办、创建办、乡村振兴办等镇级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,共同指导好村(社区)开展“积分制”管理工作。各村(社区)要积极动员辖区企业、商铺、个体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加入“积分制”申报、积分和奖励等环节,争取更多资金和力量,推动“积分制”工作有效落实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。通镇级相关部门和各村(社区)要利用LED显示屏、社区公示栏、微信、“川善治”等线上线下平台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“积分制”管理运行的良好氛围,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附件:1.《XX村村规民约》《XX社区居民公约》(参考)
2.蒲家镇“积分制”管理量化条款参考指标
附件1
XX村村规民约
1.自觉学法守法用法,用法律保护自己。
2.严格遵守信访条例,不越级上访、缠访闹访。
3.邻里和睦,不拨弄是非,不仗势欺人,不打架斗殴。
4.不信谣不传谣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。
5.遵守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度,自觉参与改厕行动,搞好家庭和个人卫生。
6.勤俭节约,不铺张浪费,不大操大办,除婚丧嫁娶外,每个家庭10年内生日宴只允许办1次。每次办酒,席桌不超过20桌,每桌总价在300元以内,礼金一般不超过200元。
7.保护村级产业及公益设施,不准破坏合作社苗木、供水设备、公路等村级公益设施。
8.本村学生考上专科学校并就读的,村上给予200元奖励;考上本科学校并就读的村上给予300-500元奖励,并在全村张榜公示。
9.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,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整改、经济处罚、取消享受或暂缓享受优惠待遇等处罚。
10.本村规民约于2021年XX月XX日,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。
XX社区居民公约
一、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打架斗殴、不酒后滋事,不向无户籍、无身份证人员出租房屋。
二、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不乱涂乱贴,按时缴纳清洁费。
三、爱护公共财产,不私拿损坏健身器材、绿植花坛等公共设施。
四、开车进入庭院要减速慢行,规范停放车辆,不得堵塞楼道口和消防通道。
五、文明装修,不得改变房屋结构,建筑垃圾及时清运,不影响他人安全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。
六、邻里之间和睦相处,不背后乱嚼舌根,不在午休或夜深进行干扰他人的娱乐活动。
七、文明饲养宠物,做好防疫工作,不让其到处乱窜,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,如有排泄物要主动清理。
八、自觉遵守达州市民公约,积极参加社区共享活动,表现优异的,纳入“最美家庭”评选,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。
九、违反本公约,造成其他居民、家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参加义务劳动、出具检讨书、义捐30-50元或义捐同等价值物品(书籍、花卉等均可)、广播通报并责令整改等处罚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,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十、本居民公约于2021年XX月XX日,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由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。
注:本模板只作参考,不能照搬照抄,务必根据每村(社区)的实际情况、最突出的实际难题,比如人情重、滥办宴席、违规建房、矛盾纠纷多、吵架打架多、环境卫生差等等,相对应的制定几条,目的是解决突出问题。
附件2
蒲家镇“积分制”管理量化条款参考指标
类别 | 序号 | 项目 | 分值 |
一、爱 党 爱 国 | 1 | 参加爱党爱国宣传教育活动,每人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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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思想要求进步,递交入党申请书的,每人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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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的,每人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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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批准为中共党员的,每人次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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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积极应征入伍的,每人次积5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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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遵 纪 守 法 | 6 | 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,每件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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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提供违法违纪人员重大线索的,每件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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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家庭成员发生违纪、违法犯罪行为的,每人次扣5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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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存在非正常信访行为的,每人次扣5分;形成恶劣后果的,每人次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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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,每人次扣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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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乡 村 建 设 | 11 | 积极参加乡村议事会议、演出、文体、宣讲、培训等活动的,每人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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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参加义务劳动等志愿者服务的,每人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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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为乡村发展、治理建言献策,每采纳1条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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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配合做好安置征迁工作的每次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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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为村发展捐款捐物,每发生1次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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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人 居 环 境 整 治 | 16 | 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的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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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 垃圾按规定处理的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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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 废水不乱泼乱倒的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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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无私搭乱建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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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 落实门前“三包”责任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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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、绿化美化环境的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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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 车辆不乱停乱放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2分;堵塞村道(小区)路口、消防通道并造成影响的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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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 违规饲养宠物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2分;造成实质危害的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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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违规焚烧秸秆等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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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家 庭 美 德 | 25 | 尊老爱幼,孝敬老人,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;发生负面事件的,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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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 家庭成员参加传销活动的,每人次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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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 家庭成员升大学的,专科每人次积10分、本科每人次积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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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 家庭成员参加1次技能培训的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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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 邻里纠纷涉及村干部调解的,家庭积分扣5分;出警的,家庭积分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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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 能够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的,每年度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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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公 益 美 德 | 31 | 拾金不昧的,每发生1次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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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 参与义务献血等活动的,每发生1次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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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 因举止、言语产生纠纷或负面影响的,每人次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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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| 无故辱骂他人的,每人次扣5分;影响恶劣的,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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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 遵守公共场所禁止规定,每发生1次负面事件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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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移 风 易 俗 | 36 | 遵守村规民约,婚丧嫁娶、满月、祝寿、升学、入伍、乔迁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、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,违反的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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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 | 丧事简办,不焚烧冥币、不燃放鞭炮、不吹吹打打扰民,每次积5分,违反的扣10分;搞封建迷信活动的,每次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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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| 乱滥建坟墓的,每年家庭积分扣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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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 | 参加赌博、“带彩打牌”等活动的,每违反1人次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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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 为赌博和“带彩打牌”提供场所,每违反1次,家庭积分扣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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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兴 业 致 富 | 41 | 农民工、转业军人、退休人员、大学毕业生回村创业的,每人次积20分;有带动村民就业的,再积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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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| 勤劳致富,合法经营,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,每培育1项新产业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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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 | 壮大原产业,规模扩大到原来的2倍,每实现1次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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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| 为本村招商引资的,每个项目(产业)积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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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| 通过直播带货等各种渠道,帮助村民、村集体销售农产品的,开展帮助的时间段,每月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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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其 他 项 目 | 46 | 被国家省市县和乡镇评为各类荣誉称号的,分别按等次积50、40、30、20、10 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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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| 当年进入乡村“红榜”表扬的,每次积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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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 获得媒体正面报道的,每项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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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 其他善举行为或正面先进事迹的,视具体情况积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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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 有其他不文明、不道德行为的视情况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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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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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:
1.企业改版,可享受元润建站基金扶持,最高优惠达5万元。
2.为支持残疾事业,建站优惠最高至全免。
3.为支持公益事业,建站优惠最高至全免。
4.为支持社会基层事业,建站优惠最高至全免。